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頓煜卿)“案款到賬啦!我也安心了”,近日,收到案款的李女士打來電話,高興地向法官說。
兩年前,李女士與王某婚姻家庭糾紛案中,漢陽法院判令王某向李女士支付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補償款20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今年,李女士向漢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我沒有任何財產,確實沒錢付給她。”
面對法院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王某持續哭窮,表示無力支付。在網絡查詢中,法院也未發現王某有可供執行財產。
“卷宗上記載李女士和王某離婚時分得了一處房產,網絡為什么沒有查到呢?”法官遂前往不動產中心查詢房產情況。
通過深入調查,法官發現王某將分到的房產在法院判決后、執行立案前予以售賣,但售房款未用于支付分割補償款。
法院依法將王某傳喚到庭,向其釋明,其行為屬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若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將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向公安機關移交拒執犯罪線索。
法官向王某宣讀拘留決定后,王某一改之前“軟賴”態度,急忙打電話籌措資金8萬元交給李女士,剩余款項也與李女士達成了分期付款和解協議。經李女士同意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對王某司法拘留措施。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170001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