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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通訊員蔣艷華)“跨省行刑反向銜接怎么辦?追責空白如何填補?”近日,湖北省谷城縣檢察院與浙江省海鹽縣檢察院通力合作,成功辦理了一起跨區域侵犯知識產權行刑反向銜接案件。
據了解,本案嫌疑人黃某某系谷城縣某包裝公司實際經營者。2021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間,黃某某在未取得“秦燕”注冊商標所有人——海鹽歐亞特汽配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非法制造并銷售帶有“秦燕”注冊商標的紙箱。案發后,黃某某主動賠償了權利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鑒于其認罪認罰、積極賠償等情節,海鹽縣檢察院依法對黃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然而,不起訴并不意味著免除其行政責任。黃某某的行為不僅構成刑事犯罪,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25年1月,海鹽縣檢察院啟動了行刑反向銜接程序。
由于案件涉及湖北、浙江兩地,跨越1000余公里的距離成為程序銜接的現實難題。
1月20日,谷城縣檢察院在收到海鹽縣檢察院的檢察意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后,第一時間會同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走訪涉案市場主體,與黃某某等主要經營者進行溝通交流。
“我們圍繞知識產權和行刑反向銜接的法律規定進行普法宣傳,充分保障市場主體的知情權、申訴辯解權,教育引導該涉案市場主體要尊重知識產權、合法經營。”谷城縣檢察院行政檢察部主任陳禮龍說道。
在確定案件事實、證據無誤后,谷城縣檢察院依程序向當地相關部門送達《檢察意見書》。最終,相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罰款28000元的行政處罰。該市場主體及經營者黃某某接受處罰,并按時繳納了罰款。
“在此案中,兩地檢察機關通過緊密配合,打破地域限制,實現了異地行刑反向銜接的‘無縫銜接’,為跨省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承辦檢察官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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