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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王怡) “多虧了法院,這筆救命錢來得太及時了!”近日,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吳某的家屬將一面寫有“一心為民,辦案迅速”的錦旗專程送到團風法院執行干警手中,感謝法院干警為本案執行所做的努力。
2021年9月3日,被告戴某駕駛電瓶車與原告吳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及車輛受損的事實,原告先后在多家醫院住院137天,遭受了很大的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失,遂起訴至團風法院。法院判決被告戴某賠償各項原告損失履行450367.81元,因被告未履行,原告向團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深知交通事故賠償款對傷者后續治療和家庭生計的重要性,團風法院執行干警將本案列為重點案件優先辦理。執行過程中,先后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與此同時,在通過網絡查詢和線下多次調查后,暫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
執行干警便多次傳喚被執行人到庭接受詢問,嚴明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但被執行人以無財產、無經濟來源等多種理由拒絕執行。因雙方為同一村村民,鑒于本案實際情況,執行干警再次組織被執行人所在村委會干部和雙方當事人溝通協商,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23年6月,團風法院對戴某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及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措施,后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因被執行人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終結本次執行。
案件雖然終結本次執行,但執行干警并未放棄努力,一直在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2024年9月,執行干警多方了解到被執行人戴某和丈夫、孩子一直與其公婆在一起生活,其家庭住房在城區改造中即將拆遷。在確認信息屬實后,執行干警火速向有關部門送達協助執行凍結手續,將戴某在本次房屋拆遷中應得的拆遷款份額進行凍結。在拆遷款即將撥付時,及時將戴某在該款中享有的份額予以劃撥并發放給申請執行人,有效緩解了申請執行人的經濟困境和燃眉之急,在不懈努力下該案終于執行完畢。
錦旗承載著當事人對法院執行工作的認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鞭策。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執行案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和基本生活保障,團風法院將始終秉持“司法為民、公正執行”的理念,加大對機動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案件的執行力度,暢通“綠色通道”,窮盡執行措施,深挖財產線索,以“一心為民”的初心和“辦案迅速”的行動,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讓執行有力量、有溫度、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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