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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王貴生 傅鈺鑌)“為逃脫法律制裁,本以為逃到外地就相安無事,萬沒想到一年后你們還是把我抓住了!”6月15日,當廣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從千里之外的福建廈門將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嫌疑人湛某某押解回廣水,執行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刑罰時,湛某某感慨地對民警說。
原來,家住廣水辦事處的湛某某于2024年1月4日19時43分許,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廣水公安交警武勝關中隊民警當場查獲。1月8日立案偵查,1月10日取保候審,1月11日移送人民法院起訴,2月1日被廣水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然而,湛某某卻以上訴為由潛逃,拒不到案執行刑罰。
為嚴厲打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不法行為,維護法律尊嚴,盡快將潛逃嫌疑人湛某某抓捕歸案。民警首先到其家中和村委會,要求其家屬和村干部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湛某某的思想工作,動員其自覺到案。久而久之,家人和村干部反映說,湛某某手機關閉,不知去向。對此,民警又多次到其居住地進行摸排抓捕未果,于是上網追逃。
2025年6月11日,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大嶝派出所民警工作中發現,在翔安某工程施工的湛某某是網上追逃人員,迅速將其控制,并及時通知廣水公安交警。6月12日,廣水公安交警立即派警前往1000余公里的福建廈門,將涉嫌危險駕駛罪潛逃一年多的嫌疑人湛某某押解回廣水。
“當初,我認為僅僅是醉酒駕駛而已,只要逃到外地過兩年就相安無事,萬沒想到一年后你們就把我抓住了!再說,我犯的又不是什么大案要案,讓你們奔波1000多公里真覺得不劃算?”面對民警,湛某某感慨地說。
“法律不是兒戲,只要觸犯到,無論案情大小都要受到懲罰,何況你是醉酒駕駛機動車,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我們也要把你押解回廣水送看守所執行?!泵窬x正嚴辭地告誡湛某某。
警方提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犯罪在逃人員切莫心存僥幸,應盡早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這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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