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王執琴)“行要好伴,住要好鄰?!苯眨洳齾^南湖街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有效修復了受損的鄰里關系,為社區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住武昌區南湖街道某小區六樓的業主李某,其房屋長期空置且露臺排水管道堵塞,每逢降雨,露臺積水便沿著外墻縫隙向下滲透。5月22日,武漢遭遇強降雨天氣,李某家露臺滲漏情況急劇惡化,樓下萬某家裝修和家電等不同程度受損。面對突如其來的“水災”,萬某立即聯系了樓上業主李某,幾次私下溝通后,雙方因賠償金額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在物業公司和社區調解無果后申請到武昌區南湖街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調解現場。通訊員供圖
南湖司法所與街道、社區、派出所、業委會、物業等多方聯動,共同化解矛盾糾紛。調解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后,調解員決定從鄰里情誼入手,和雙方當事人說道:“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大家同住一個屋檐下,平常生活中難免需要互相照應,希望大家都能換位思考下,李師傅,如果您住在樓下,家里被水淹成這樣,心情會怎樣?”這番推心置腹的話語,引導當事人設身處地感受對方的處境,有效緩解了對抗情緒。同時調解員開啟 “普法 + 調解” 模式,針對李某耐心講解民法典中相鄰關系侵權賠償的相關法律規定,明確因房屋漏水給相鄰方造成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調解員也向萬某釋明了依法維權的原則,強調索賠金額應當有理有據,不能脫離實際漫天要價,這樣才能在調解和法律層面都站得住腳。
在調解員的耐心勸導和明法析理下,李某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主動提出賠償萬某的合理損失,還誠懇地向樓下住戶萬某道歉:“確實是我沒管理好房子,給你家造成這么大麻煩和損失,真是對不住?!比f某見李某態度誠懇,心中的憤懣也消解了大半,接受了協商后的賠償方案。最后,李某當場支付賠償金27000元,雙方握手言和,這場因漏水引發的鄰里糾紛得以畫上圓滿句號,鄰里情誼得以重建。事后,萬某給司法所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贈送錦旗。通訊員供圖
本案的成功調解,是南湖街人民調解委員會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的生動實踐。調解員巧妙融合“情、理、法”,以“遠親不如近鄰”的傳統美德喚起共鳴,以明晰的法律規定厘清責任,以務實的態度尋求雙方利益的平衡點,最終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為構建互諒互讓、和睦友善的鄰里關系貢獻了調解智慧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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